代春英、张国芬在杭州被非法判刑 已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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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法轮功学员代春英、张国芬二零一四年五月被杭州市下沙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和三年半。俩人及家人已经上诉至杭州中级法院,最近获悉中级法院预谋秘密开庭。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九日,当时在杭州一外企工作的三十三岁的代春英和丈夫及一岁半的女儿和从河北博野县聘请的照顾女儿的保姆张国芬在杭州市一超市购物时,被杭州市闻潮派出所一群警察绑架。代春英的丈夫被关押二十四小时、并被勒索一万元后才回家。孩子遭到恐吓后,大小便失禁,几天神志不清、高烧不退。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三日,杭州市下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潘尔坚给代春英的丈夫打电话,要他到国保大队去。潘尔坚见到代春英的丈夫及大姐就说:“代春英出事就是因为炼法轮功,如果张国芬不来你们家也许还没事,俩人经常出去,现在人也进去了,社会也抛弃了她,象这种日子你还怎么过,不为自己考虑……”代春英的丈夫说:社会抛弃她,我不抛弃她。大姐说:你这不是挑拨人家夫妻关系吗?

听说此事后,七月十四日上午,代春英的家人去国保大队讨说法,潘尔坚转口否认之前所说,还恼羞成怒地大叫:“你们有证据吗?你们录音了吗?把证据拿出来,所有的资料都是我整理的,你们不服就去告我吧。”家人又问参与绑架的有没有他,他承认有他,当质问孩子那么小为什么也要抓进去时,他说不记得了。家人又说:中国定的几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时,潘尔坚又火了:“代春英、张国芬都在里面了,你们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吗?你们不知道这里是公安局吗?我现在就把你们抓起来。”

从公安局出来,一行人又去了下沙区法院,张国芬的女儿打电话给书记员何晓宇,何说让她们在楼下等,张国芬的女儿说:这么热的天,我们大老远来了,你不让我们上去,这说得过去吗?何晓宇只好让她们上楼到她办公室,一见面就说:“来这么多人呀?”当张国芬的女儿问到为什么超期关押张国芬时,她说:“真相资料上有张国芬的指纹(实则上面有很多人的指纹),向上边申请了,经过综合考虑,结果认定是张国芬做的。”张国芬的女儿一拍桌子,说:“这张桌子上也有我的指纹,我说这张桌子是我的就是我的吗?”何晓宇瞪大了眼睛说不出话来,过后才说:“还有什么问题吗?”张国芬的女儿说:“就这两个问题给解决了就行。”何晓宇还问家庭住址,说有事联系,家人说没有。期间何晓宇也承认对张国芬的超期关押违法,还说如果上面判无罪释放,那就可以直接放人了,不经过下沙法院。

单从以上情况不难看出,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没有说理的地方,中共公安局、法院作为执法部门想抓就抓,想判就判,毫无法律可言。法轮功何罪之有?法轮功的传单是在上访无门的情况下,为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的一种方式,也在宪法允许之内,炼法轮功从来都是合法的。相反,潘尔坚等人才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本所在,他们随意抓人,还把不满周岁的孩子也抓了进去,导致孩子身体及精神上的伤害长期不去,并挑拨代春英夫妻关系,是真正制造不稳定的因素。法院诬判好人,不但给家庭带来的不稳定,同样也给社会造成不稳定。

目前张国芬、代春英被非法关押在杭州市看守所八监十一室。


杭州市看守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云溪路(仁和段36号),邮编:311107

杭州市下沙区公安分局:
电话:0571-87283190,总机:0571-87283020
国保大队长潘尔:0571-87283035
闻朝派出所:
地址:杭州江干区听涛路201,邮编:310018
警察王旭

杭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邮编:310024(公交路线:404路到杭州中级法院下车)
办公室:87393323,刑一庭内勤:87393080,刑二庭内勤:87393126,刑三庭内勤:87393116,
民一庭内勤:87393173,民二庭内勤:87393237,民三庭内勤:87393204,行政庭内勤:87393224,执行局内勤:87393261,立案庭内勤:87393195,审监庭内勤:87393313,举报:87393306,值班:87393000,立案大厅:87393493、87393494、87393496、87393497、87393495

杭州下沙区法院:
审判长邱彤、陪审员韩志强、柯荣、书记员何晓宇:0571-89898263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代理检察员:李海丰、徐清琳,公诉人李海峰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雷德小区物业公司:保安王军
恶告人:李政,住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雷德广场1幢2单元6楼(三户人家居住)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汇苑小区物业保安:队长张俊兴、陈红旗、汪义普(负责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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